为保证2011年成人学士学位评审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4月20日
二、申请条件: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均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英语成绩达到规定者;论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 好)。
三、申请材料:
1.《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电子照片及二寸蓝底照片二张
4.教学计划复印件、免修证明、论文答辩记载表
5. 毕业论文一份备查
6.《自考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包括《资格审查表》、《评审材料汇总表》、《成绩汇总表》三个表格。其中《成绩汇总表》按专业分类
四、办理程序及要求:
第一步,考生填写《学位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第二步,将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资审材料及《自考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在申请时间内报自考办,同时缴纳评审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请勿上报;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要求:学生资审材料请按《资格审查表》的序号排列,并在右下角用铅笔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