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高校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根据院办公会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教学科研实验室、研究所(室)实际,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院、实验室、研究所(室)要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观念,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全院和师生安全。
2.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希望各实验室开展以实验室防火检查为主题的安全宣传和检查活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掀起实验室安全防火活动的高潮,形成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3.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火工作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在以前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科研(研究生,博士生)实验室的环境整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强化防火措施,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对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实验室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明火。
4.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查时间从3月20日开始。各学院、实验室要组织好安全自查,认真查处安全问题,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彻底,检查防盗门、窗及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有疏漏。
5.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认真安排好各部门的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时间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化危险品管理规定,确保购置、使用和存放安全。
7.离开实验室之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检查,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气是否已切断和关闭。
8.坚持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到险情,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若安全工作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要严肃查处。
9.自查期间学院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各学院、研究所(室)将自查报告于3月30前分别报院办王浩绮老师处。
生工院院办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