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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科技创新大楼需要情况调查表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6-04-20
各位老师:
 前段时间学校召开了科技创新大楼工作会议,初步提出了大楼的管理方案,今把主要精神下发给大家,学院也对各位老师对科技创新大楼的需要情况作一调查。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4月24日中午12:00之前E-MAIL至学院科研秘书信箱:wly3702@126.com
使用人
需要面积
用于研究方向
使用期限
费用支付方式
 
 
 
 
 
一、大楼的资源状况及校内使用原则
科技创新大楼实行全成本核算,收支两条线并在明年3月份全面实施二级管理。
1、科技创新大楼校内使用部分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另外的一半将用于企业自建和校企共建的研发中心使用,对校外的使用管理办法我们将在近期内拿出方案讨论。
2、优先保证拆迁用房,资源置换用房,国家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优势研究方向的用房。剩余可用于校内使用的面积5000—10000平方米
3、校内所有入住单位均需交纳使用费,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图书馆等公共服务用房,使用费以建筑面积计算。
4、校内使用和校外使用分别计价
校内使用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在确保能收回利息的前提下略增加部分管理费用校外使用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校内经营性单位使用费参照校外使用价格;校内行政用房参考学校即将出台的全成本核算办法
5、科技创新大楼校内使用部分主要面向二级单位(学院),同时鼓励教师个人以科研经费租用。
三、校内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科技创新大楼校内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房屋使用费、水电费、地下车位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房屋使用费:
①收费标准:房屋使用费按5年、10年、15年、20年四个档次收取,价格大约为1000-3000元。(可能有所降低,5年期700元/M2,物管费1元/M2/月。具体价格学校未最终确定)
②费用支付方式及经费来源
费用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③对于低于5年的零租赁则按校外使用办法收费
2、科技创新大楼地下车位校内使用收费标准为400元/月·个。
3、水电费按照标准据实收取并列支,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4、科技创新大楼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将来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时间进度
根据基建进度,今年8月份科技创新大楼可以主体封顶,进入室内外装饰阶段。为确保建设进度,各需求单位必须于4月底前将需求面积(建筑面积)、需求理由及使用期限、费用支付方式等报学校,学校根据创新平台建设的要求及大楼使用情况于6月底确定入住单位,入住单位一经确定则需交纳10%的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