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06年度已获正式授权的专利,必须于2007年1月6日前将原件上交至院办吴玲燕处,由院办统一向科技处上交,并归档保存于校档案馆。 2006年度申请的专利未在科技处登记的,也请于2007年1月5日前送交科技处陆珂珂处登记,否则学校将不给予申请补助。请大家支持工作为感!
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院办
2006-12-31